立體顯微鏡的選擇標準
時至今日,立體顯微鏡仍基于提到的技術方法——格里諾或 CMO 原理。
四個事項需要仔細評估:
a)用途是什么?
b)哪種結構需要觀察、記錄或可視化?
c)有多少人在使用顯微鏡?
d)解決方案的可用預算是多少?
一旦上述因素已知,4xa金相顯微鏡工作原理,則可以歸結為以下標準。放大倍數、變焦范圍和物場景深和數值孔徑光學質量和工作距離
人體工學
照明
放大倍數、變焦范圍和物場
立體顯微鏡的總放大倍數,是變倍器、物鏡和目鏡的放大倍數的組合。
變倍器或變焦體像放大鏡一樣,變倍器由光學透鏡構成,可以用來改變儀器的放大倍數。改變變倍器的位置,會改變圖像放大的程度。圖像放大的程度稱為放大倍數。現代立體顯微鏡能夠提供 16 倍放大(只有變焦體),20.5:1 的變焦范圍,其特點是能夠進行可靠測量的機動化或編碼。
接下來,圖像通過目鏡得到進一步放大。為找出目鏡中觀察到的目標的放大程度,用戶必須將變倍器和目鏡的放大倍數相乘。
然而為了保證完整性,提供公式如下:
MTOT VIS 為我們要計算的放大倍數。 VIS 代表“視覺”。
z 是變倍器的等級。
ME 為目鏡的放大倍數。
MO 為主物鏡的放大倍數(當格里諾系統中未使用輔助透鏡時為 1 倍)
物場當從適當的距離向目鏡中觀察、而且瞳孔間距設置正確時,可以看到稱為物場的一個圓形區域。 物場的直徑根據放大倍數而變化。換言之,放大倍數和物場直徑之間存在著數學關系。 10 倍目鏡提供的物場數是23。這意味著變焦體和主物鏡放大 1 倍時,金相顯微鏡,物場大小為23mm。 3 倍放大時物場減少到三分之一,即物場的直徑僅有7.66mm。
景深和數值孔徑
在顯微鏡中,景深往往被視為一種經驗參數。 實際上它是由數值孔徑、分辨率和放大倍數之間的相關性確定的。為了得到良好視覺印象,現代顯微鏡的調整設施會在景深和分辨率——在理論上具有負相關性的兩個參數——之間產生一種上線平衡。
視覺景深的實際價值
在視感景深這個問題上,Max Berek 發表觀點的作者,早在 1927 年他就發表了經過大量實驗得來的結果。Berek 公式給出了視覺景深的實際值,因此今天仍然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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顯微鏡作用:
光學顯微鏡是精密的光學儀器,用于微觀物質的觀察(包括精密零件、動植物細胞等)。主要用途 顯微鏡被用來放大微小物體的圖像。一般應用于生物、醫學、微觀粒子等觀測。 (1)利用微微動載物臺之移動,配全目鏡之十字座標線,作長度量測。 (2)利用旋轉載物臺與目鏡下端之游標微分角度盤,配全合目鏡之址字座標線,作角度量測,令待測角一端對準十字線與之重合,然再讓另一端也重合。 (3)利用標準檢測螺紋的節距、節徑、外徑、牙角及牙形等尺寸或外形。 (4)檢驗金相表面的晶粒狀況。 (5)檢驗工件加工表面的情況。 (6)檢測微小工件的尺寸或輪廓是否與標準片相符。顯微鏡結構:光學顯微鏡由目鏡,物鏡,粗準焦螺旋,細準焦螺旋,壓片夾,通光孔,遮光器,轉換器,反光鏡,載物臺,鏡臂,巴南金相顯微鏡,鏡筒,鏡座,聚光器,光闌組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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